主旨:教育部函釋亡故退休教職員之遺屬年金領受遺族赴大陸地區居住時,因受傷或疾病致行動困難,無法親自返臺領取遺屬年金者之發放疑義一案,請查照。 說明:依據教育部109年9月16日臺教人(四)字第1090128296號書函辦理,併附原函影本1份。